以专利为突破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原标题:教育部等三部门多措并举 全面提升高校专利质量——
以专利为突破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创新不能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必须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实现这一目标的进程,又向前推进一步。近日,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以专利为突破口,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专利等科技成果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在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若干意见》明确以坚持质量优先、突出转化导向、强化政策引导为原则,到2022年,涵盖专利导航与布局、专利申请与维护、专利转化运用等内容的高校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并与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有机融合,到2025年,高校专利质量明显提升,专利运营能力显著增强,部分高校专利授权率和实施率达到世界一流高校水平。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
《若干意见》明确,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不是仅仅在科研项目结题时才开展的工作,而是应该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旨在引导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的机制,统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发挥知识产权管理在服务、推动、保护科技创新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
谈及《若干意见》提出高校要逐步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科研人员应主动、及时向所在高校进行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考虑到通过披露制度的建设,高校要加强对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从事创办企业等行为的管理和规范,引导科研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同时,高校要及时掌握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最新进展,挖掘有潜力的科技成果,指导科研人员对有价值的科技成果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进行保护。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采取措施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支持高校设立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运营相关课程,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并将遴选若干高校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支持高校通过学校拨款、地方奖励、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等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基金等。
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
专利申请前评估是国际高水平大学的普遍做法。目前,国内部分高校已在探索实践。《若干意见》要求高校“要明确评估机构与流程、费用分担与奖励等事项,对拟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切实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较而言,申请前进行评估可以减少无效申请和低质量专利的数量,从而汇聚更多的人财物等资源支持高质量专利的培育和转化。同时,由于当前专利申请不需要发明人承担任何成本和责任,对发明人而言只有申报冲动没有内生约束、专利数量越多越好,导致专利质量参差不齐。为此,《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发明人不得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费用”,推动发明人与高校共同承担风险,强化发明人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转化的责任意识和内生动力。
专利申请评估后,对于高校决定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鼓励发明人与高校共同承担专利费用,高校承担的部分可以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转化取得收益后,要将专利费用作为成本从收益中扣除,发明人自己承担的部分要加倍扣除并返还给发明人。对于高校决定不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高校要与发明人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相关权益。
由于科学技术的商业化前景会随着技术成熟度、市场需求等不断变化,《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对于评估机构经评估认为不适宜申请专利的职务科技成果,因放弃申请专利而给高校带来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可依法依规免除其放弃申请专利的决策责任”,以减轻高校开展评估工作的决策压力。同时,考虑到我国高校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工作的经验较少,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尚有不足,《若干意见》专门指出“评估工作可由本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技术转移部门)或委托市场化机构开展”。
《若干意见》明确要求,高校要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通过提高转化收益比例等“后补助”方式对发明人予以奖励,充分体现了促进转化运用的导向。
高校专利工作要融入到科技创新的全过程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运用。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等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目前科技成果转化在政策制度设计上已经渐趋完善成型。但根据实地调研和一线人员反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科技成果质量不高、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专业能力欠缺、数量不足是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而专利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形式,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的突出问题。
同时,随着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就迫切需要出台新时代加强和引导高校专利质量提升,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更好发展的文件,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服务教育强国、知识产权强国、科技强国建设。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意见》起草主要考虑到高校专利工作要回归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要立足高校是科技成果重要供给侧的特点,要融入到科技创新的全过程。
《若干意见》的落实关键在高校,高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把专利工作回归到保护创新创造的初心,立足高校特点,扎实推进,才能取得实效。据介绍,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将加强政策引导、加强监测分析、加强宣贯交流,共同采取措施,推动高校落实好。
作者:本报记者 万玉凤
《中国教育报》2020年02月22日第1版 版名: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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