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4%目标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巩固4%目标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访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
“实现4%目标,这一成果来之不易,要充分认识巩固4%目标对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意义。”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悉心准备了几份建议提交大会,“巩固4%目标”是绕不开的主题。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中美日趋加剧的贸易战、科技战,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科技强国战略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迫。张志勇表示,这一切,迫切要求真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障教育投入强度,确保4%目标不动摇。他也深知,历时近20年,实现4%目标这一成果是多么来之不易。
党中央先后三次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简称4%目标),这一目标先后多次写入党和国家重要文件。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到2000年实现。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逐步达到。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到2012年实现。
经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努力,2012年,4%目标首次实现,成为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国家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连续7年保持在4%以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决心,充分发挥了财政教育投入保障教育发展、推动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政策导向作用。
“实现4%目标,是落实‘两个大计’‘三个优先’的重要标志,也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迫切需要。”张志勇认为,落实4%目标任务,就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教育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我国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跃居世界中上行列”的历史性进步,4%功不可没。而随着教育投入的大幅增加,大、中、小、幼的条件保障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教育事业发展底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很突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与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还不相匹配,仍需要进一步持续加大财政投入。
张志勇坦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财政教育投入“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但仍要清醒认识到,确保4%、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仍面临重大挑战。
虽然2012年以来4%目标任务连续7年得以巩固,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总体呈现下降的趋势,从2012年的4.3%下降到2018年的4.11%。特别是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保4%的压力越来越大。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落实“两个只增不减”的情况令人担忧。从省级层面来看,2012年所有省份均实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逐年只增不减,但2013—2018年每年有个别省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比上年减少。从区县层面来看,全国所有区县中未实现这“第一个只增不减”的区县数所占比例,从2012年的5%大幅增加到2018年的25%。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巩固4%目标成果,要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与GDP同步增长,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张志勇建议,从中央到地方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各地根据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当地实际,继续完善各教育阶段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抓紧研究制定出台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最低标准。
张志勇认为,落实中央支出责任,要发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的引领作用,带动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目前,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特殊教育补助资金、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资金等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将于2020年底到期,应结合教育现代化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相关转移支付的延续政策,确定下一个实施周期内教育重点支持内容。
“各地全面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是实现4%目标任务的必要条件,也是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底线要求,应把做到‘两个只增不减’作为各级政府的刚性要求。”张志勇同时建议,全面推进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性教育预决算公开,扩大向人大报送和社会公开的教育重点支出项目范围,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中国教育报》2020年05月25日第1版 版名: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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