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出台《甘肃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
原标题:省教育厅出台《甘肃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
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 满足条件可破格晋升
中国甘肃网1月3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武永明)为加快推进全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助力“技能甘肃”建设,省教育厅近日出台的《甘肃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明确,“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绩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的考核。
根据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的《甘肃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双师型”教师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级。破格申报晋升层级的,须至少在低层级“双师型”教师岗位聘用满1年。
1.符合下面任意一项可破格认定中级“双师型”教师。
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省级园丁奖、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道德模范、省级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陇原工匠、市级领军人才、文化名家、甘肃省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甘肃省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教师、博士学位(企业工作经历满1年)。
2.符合下面任意一项可破格认定高级“双师型”教师。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道德模范、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大国工匠、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国家级教学团队主持人、省级领军人才、“陇原人才服务卡”持有人、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杰出校长、中华职业教育社黄炎培杰出教师、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甘肃省职业教育“工匠之师”、甘肃省科技专员、博士学位(企业工作经历满2年)。
“双师型”教师由于师德师风、违规违纪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可直接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双师型”教师证书由省教育厅监制,省认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作并发放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有效限期5年。
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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