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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小学招生片区公布 6月26日—30日网络登记 7月15日注册报名

23-06-14 08:57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编辑:狄东阳

  原标题:兰州市安宁区小学招生片区公布

  6月26日—30日网络登记 7月15日注册报名

  中国甘肃网6月1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武永明)6月13日,兰州市安宁区教育局公布的2023年小学新生招生方案及划片范围明确,对于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免试注册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学校将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原则,分“区内户籍儿童”和“区外户籍儿童”两个批次,按照各批次内规定顺序,规范有序进行录取。

  安宁区小学今年计划招生114个班5470人,其中区属学校85个班4185人,省属事业单位办学11个班605人,市属办学10个班400人,民办学校办学8个班280人。

  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安宁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招生方式。采取网上入学申请加现场验证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各学校会同公安、住建等部门严格审核相关信息。如果适龄儿童监护人自主进行网络申请有困难,也可委托学校设立的代办点代为申请。

  3.招生时间。辖区省、市、区属及民办小学网络登记统一申请时间为6月26日8:00—6月30日20:00;现场资料审核时间为7月8日—9日;录取调配时间为7月10日—14日;辖区所有小学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为7月15日10:30,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5日13:00。

  第一批次:区内户籍儿童

  审核条件:到片区学校审核资料,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基本证明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在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网点打印)有(无)房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籍冻结证明等备用材料。

  顺序1.A类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

  顺序2.B类有户无房。适龄儿童为个人户口或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顺序3.C类有户住公房。包括:①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以上包括事业单位职工集体户口。

  顺序4.D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监护人户籍属于片内户籍,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顺序5.E类政策性保障。学校依据《2023年兰州市安宁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相关标准进行认定,参照《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类别及保障范围一览表》录取入学。

  符合要求的区内户籍及监护人户籍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各招生学校对按照片区内户籍、购房及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儿童、挂靠户、个人空挂户(社会集体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额情况,依据户口办理时间和居住地址相对就近调配入学。

  第二批次:区外户籍儿童

  审核条件:需提供监护人在安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本人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前置条件)三项基本证明材料。已在安宁区购房、参加社保(监护人在安宁区购买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家庭还需准备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备用材料。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必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情况特殊的需家长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顺序1.F类有证有房有社保。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且在其他区无房产并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房产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提供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网点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顺序2.G类有证有房。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

  顺序3.H类有证租房有社保。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租房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安宁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证)。

  顺序4.I类有证租房。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各招生学校按照在片区内购房及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招生范围

  (一)区属小学招生范围

  1.十里店区域

  (1)滨河小学:东至黄河水岸颐园、洄水湾,西至关山沟—安宁东路—十里店东街(含安宁庭院),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十里店联校(东校区招收低年级部):东至关山沟—安宁东路—十里店东街,西至十里店粮站路口—安宁东路—中和教育世家(不含中和教育世家)—十里店南街—建宁路—和平路(含省委党校),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培黎小学:东至十里店粮站路口—安宁东路—中和教育世家(含中和教育世家),南至中和教育世家—建宁路,西至大青沟,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西路区域

  (4)水挂庄小学:东至大青沟,西至学府路,南至安宁西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含东兴佳苑、赵壁洼村)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5)孔家崖第一小学、孔家崖第二小学:东至大青沟—和平路(不含省委党校),西至学府路—岩子街(含消防教导队、时代星空、嘉盛宁和园、银河家园),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安宁西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6)兰飞小学:东至学府路,西至长风街—万新北路以西至万里家属院西区(以长风电子科技公司为界,不含万里西区),南至安宁西路—建宁东路,北至北环路(含万欣家园、兰飞厂区、法大家园、电校住宅小区)—兴安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7)万里小学:东至学府路,西至万新北路(含万里西区),南至兴安路,北至北环路以南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高新区域

  (8)银滩路小学:东至万新南路—刘电小区—岩子街(含刘家峡水电厂小区、热电有限公司小区、兴兰阳光里、明居印象、天居·锦河丹堤、众邦金水湾),西至兰亭雅居—省科技馆西端(含省科技馆)—中海凯旋门东区(含中海凯旋门)—甘农大校园(不含甘农大校园),北至安宁西路,南至北滨河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含宝兴庄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9)阳光小学:东至银滩桥,西至通达街,北至富强路,南至北滨河路(不含众邦金水湾)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刘家堡区域

  (10)长风小学:东至长风公园路—长风电子科技公司(含长风电子科技公司)—植物园,西至桃林路(桃林路新修路接北环路,不含桃林村),南至安宁西路,北至北环路植物园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1)崔家庄小学:东至桃林路—王府饭店,西至莫高大道—莫高大道北延伸路段,北至北环路(含桃林村),南至建宁西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2)刘家堡小学:东至甘农大校园(含甘农大校园)—中海凯旋门东区(不含中海凯旋门),西至深安大桥,北至银安路,南至北滨河西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3)吉杰小学:东至省科技馆西端(不含省科技馆),西至莫高大道(含幸福家园),北至建宁西路,南至北滨河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5.安宁堡区域

  (14)海亮小学:海亮滨河壹号小区内的所有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5)安宁堡小学:东至莫高大道(不含幸福家园)—桃林村(不含桃林村),西至咸水沟,南至北滨河路,北至仁寿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碧桂园配建学校目前开发商未向政府进行移交,今年学校无法招生,片区学生统一安排到安宁堡小学就学。

  6.沙井驿区域

  (16)华中师范大学安宁附属实验学校:咸水沟以西安宁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7.九合镇区域

  (17)九合中学、瞿家尖小学、高山小学:所属区域内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8.忠和镇区域

  (18)崖川小学:所属区域内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9.福源新城区域

  (19)安宁区第一中学:所属区域内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万科城学校目前开发商未向政府进行移交,今年学校无法招生,片区学生统一安排到安宁区第一中学就学。

  (二)驻区小学招生范围

  1.省属小学

  师大附小、交大附小、农大附中:所属大学校园内教师职工子女及校园内本区户籍学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市属小学

  兰州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户籍在安宁区范围且在安宁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3.民办小学

  兰州东方学校:户籍在本区的适龄儿童及依法取得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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