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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讲好法治教育课

23-09-20 10:40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孙珩力

  原标题:安宁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讲好法治教育课

  中国甘肃网9月2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为进一步弘扬伟大抗战精神,激发未成年学生的爱党爱国热情,提升未成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9月18日上午,受聘为滨河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干警走进校园,为全校师生送去了一堂特别的法治教育课。

  防空警报响起后,未成年人检察部干警与全体师生一起在国旗下整齐列队肃立,向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先烈们默哀致敬,表达缅怀之情。

  未成年人检察部干警通过关键词“一声枪响”“一场侵略”“一组数字”“一支部队”等向同学们讲述了那段灾难与伤亡、鲜血与抗争的苦难岁月,又以抗日英雄杨靖宇、赵尚志、赵一曼的英勇事迹向同学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们为民族解放、保家卫国抛头颅洒热血的伟大爱国情怀。同时结合讲解《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有关知识,激励引导同学们铭记历史、以史为鉴,从苦难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积极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树立远大志向,勤学本领,为将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而努力奋斗。

  法治课上,干警以“培养法治意识,走好青春每一步”为主题展开宣讲。首先从“法”字的解读入手,通过“平之如水”、神话传说解廌曲直断案的故事向同学们通俗易懂地讲解了法的来源、作用和意义。通过提问互动、举例引导等方式让同学们想象国家没有法律或者人们对法律不认可、不遵守的后果,从而让同学们深刻理解法律如同“定海神针”,是国家安全稳定的基石,唯有全民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安全和谐幸福。

  为了让同学们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未检干警还结合具体的小案例深入浅出地给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及受教育权等,并讲解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效维权的方式及途径。通过常见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等,教育同学们充分认识沉迷网络、吸烟喝酒、打架斗殴、抢劫盗窃等行为的严重后果,告诫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坚决摒弃不良习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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