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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中小学下周一开学 春季学期收费标准公布

2024-02-21 11:40 来源:兰州日报

  原标题:兰州市中小学下周一开学 春季学期收费标准公布

  寒假已进入最后一周,兰州市中小学生将于2月25日返校报名,2月26日正式开启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市教育局2023年12月15日下发的通知明确,根据2023至2024学年工作安排,确定兰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寒假时间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为1月11日至2月23日,2月26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1月15日至2月23日,2月26日正式上课;幼儿园、特教学校放假时间对应义务教育学校执行,职业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开学在即,最近几天,全市多所学校发出温馨提示,提醒学生们开学要携带的物品。比如,东郊学校提醒学生报名背空书包,假期作业开学后再交。也有一些学校提醒家长,开学前要引导孩子按照学校的正常作息时间起居,逐步调整作息时间,减少娱乐时间,提前准备学习用品。同时,关注孩子寒假作业的完成情况等。要控制手机等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不刷短视频。不玩网络游戏。

  今年春季开学,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费。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城市省级示范、城市市级示范、城市一般学校、农村高中四个类别。其中,省级示范、市级示范、一般学校、农村高中春季学期学费分别为660元/生·学期、510元/生·学期、460元/生·学期、282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城市高中每间7人及以上、每间6人及以下分别为150元/生·学期、165元/生·学期;农村高中每间7人及以上、每间6人及以下分别为100元/生·学期、110元/生·学期。

  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春季开学后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多收费少开票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亚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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