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万元鉴定费“撬动”145万元工程款
46万元鉴定费“撬动”145万元工程款
企业反思:把钱花在真正值得的地方
【本报讯】一起看似普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最终演变为一场代价高昂的法律拉锯战。甘肃一家工程公司因兰州一家置业公司欠付145万元工程款,将置业公司诉至法院,却在诉讼过程中一步步失去主动权,最终以置业公司支付10万元工程款调解结案,与其最初诉求相去甚远。诉讼是一把双刃剑,盲目坚持未必能赢回利益,反而可能失去更多。
案件起初,工程公司手握“追索工程款”的主动权,拒绝置业公司给付80万元工程款的处理意见后,遂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然而置业公司并未被动应对,而是提出反诉,指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并申请进行施工质量与维修费用的司法鉴定。鉴定机构预计费用高达46万元,现场勘验程序启动在即。
此时,置业公司再次展现出解决问题的诚意,针对原告诉请145万元工程款提出支付40万元工程款、剩余105万元款项用于维修的方案,承办法官也多次劝导双方应该把钱花在刀刃上,与其为“问题清单”买单,不如为“解决方案”投资。但工程公司拒绝协商,坚持诉讼主张,甚至申请冻结了置业公司账户,试图以司法保全施加压力。
然而,当鉴定机构开始勘验现场、揭开墙面查验工程质量后,情势急转直下。工程公司负责人一改此前坚定态度,主动联系法官请求协调,表示愿意接受置业公司给付40万元工程款的方案。原来,他们从鉴定人员处得知,工程质量确不符合国家标准、维修费用高昂可能远超欠付工程款。此时置业公司态度已转强硬:“我们不调解。”工程公司陷入被动后,其负责人悔不当初,且屡有过激言行。
承办法官并未放弃调解途径,努力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同时,连天的秋雨延缓了勘验进度,加之鉴定机构允诺可退还大部分费用,第三次调解机会终于出现。在经过一周的反复协商后,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置业公司仅支付10万元工程款,双方放弃其他全部诉求,所有纠纷彻底了结。
从诉前可获80万元,到诉讼中拒绝40万元和解方案,直至最终接受10万元现实,工程公司一步步丧失优势、陷入被动。其根源在于未能理性评估诉讼风险,高估了己方证据地位,低估了司法鉴定所带来的技术及经济压力。更关键的是,多次错过最佳和解时机,把解决问题的“黄金窗口”变成了自我困境的“滑铁卢”。
这起案件向我们敲响警钟:诉讼并非唯一的纠纷解决途径,也绝非总是最优选择。企业应当具备预判风险、把握协商时机的能力,避免因一味坚持“打赢官司”而陷入“赢小利、吃大亏”的困境。真正的智慧,不在于坚决起诉,而在于在恰当的时候作出恰当的抉择。理性评估、适时调解、把钱花在真正值得的地方——这才是企业在复杂商业环境中的生存之道。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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