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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系统异常”成为电商毁约的借口

2025-11-30 19:46 来源:中国甘肃网

  别让“系统异常”成为电商毁约的借口

  早上七点四十,张先生像往常一样打开蕉内小程序,准备签到领积分。没想到,平时数百元的商品价格低至22元、69.5元,价格上方还标注了专享价,他便下了单。20多件商品,总共762元。但当天晚上,他收到商家短信称,由于系统原因,所购商品无法正常发出,愿意补偿消费者30元,后续将关闭该订单。

  一句话,买卖就作废了?又想让“系统异常”扛下一切?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合同订立有两个要件:要约与承诺。电商在网页上明明白白标好商品、价格,这就是要约;消费者下了单,付了款,就是履行了承诺,这份合同打从付款那一刻起就生效了。系统异常,不是商家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更不能成为单方面违约的借口。蕉内以“系统异常”为由直接关闭订单,不发货,也不提供其他选择,只补30元优惠券打发人,这算不算变相的霸王条款?

  表面上是技术问题,实质上是买卖双方权利不对等:平台想怎么解释规则就怎么解释,用户只能被动接着。买家想申诉,只能找蕉内客服;客服转达一下,过两天回来说“实在抱歉”“我们也无奈”“系统问题,发不了货”;最后来一句“送您一张券,感谢理解”,打的全是感情牌。你向平台投诉?可这小程序就是人自家的,规则它定,话也它说,连裁判都是它自己人。这种情况下,所谓的申诉,不过是走个过场。你叫得再大声,最后还是那句话:“真诚致歉”,但发不了货。

  退一步说,就算真是系统异常,也要有证据。比如后台数据错乱、代码逻辑出了问题、非人为操作导致的定价错误。不能一句轻飘飘的 技术问题,就想把受法律保护的电子合同给消解掉。否则,电子契约的法律效力何在?消费者的权益又该怎么保障?用户没有义务去判断哪个价格是真的、哪个是bug。你要约,我已下单,那就该履约。

  类似情况已非孤例。有人在线拍卖花千余元拍下茶具,商家以“网络故障”为由拒发;也有消费者在美妆店下单1元商品,付款成功却被单方面退款。每一次,理由都差不多:“系统出错”“系统故障”。久而久之,“系统异常”快成了电商毁约的万能借口。

  平台自说自话,眼下确实省下了一笔钱,可却透支了企业最珍贵的品牌信誉。蕉内主打“体感科技”,可真正的核心科技,不只是面料和剪裁,更有一诺千金的信誉。一次砍单,“砍”去的是用户的信任。仔细算算,得不偿失。

  技术会出错,但企业的底线不该跟着宕机。一次痛快的履约,是最好的危机公关。洁柔面对直播间操作失误导致的“10元6箱”订单,选择承担损失、全部发货,将一场事故转化为一场圈粉的品牌故事。一份一诺千金的担当,才是恒久的竞争力。说到底,诚信不是成本,而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高家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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